深圳拟推新政,支持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文/朱道义 编辑/张广凯)
2025年以来,全国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打出“组合拳”,对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进行优化,以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
近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公布《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出39条措施提振消费。

其中,在租购房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深圳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缴存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高至80%。同时,《实施方案》还涉及青年人才住房支持政策,巩固和完善“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结构,推出更多高品质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6月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相关消息则显示,当地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的相关实施细则正在起草当中。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八部分共30条政策举措。其中,“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被写入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这也意味着住房的大宗消费品属性进一步回归。
《方案》还明确提出,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3月17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也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方案》首次在促消费文件中强调稳股市、稳楼市,并提出相应举措。相关职能部门在积极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等政策。
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正是当前各地房地产政策优化的主力方向,公积金贷款优化的政策密集出。据不完全统计,今年5月份至今,已有长沙、珠海、苏州等近20个城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涉及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方面。
以江苏省为例,该省于6月6日发布《江苏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提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允许购房人父母、子女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贷款条件。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认为,5月降准降息落地,为市场注入信心。同时,地方层面从供需两端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降低楼市门槛、降低交易成本。在当前刚需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占主导的情况下,这些政策可以促进需求更好地落地、促进新房和二手房的循环,有利于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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